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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省文明办、公安厅统一部署,按照省公安厅《关于推进2010年全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湘公交管[2010]38号)和《怀化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怀公通〔2010〕41号)的要求以及市局《关于印发<2010年怀化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怀化直属一大队以文明交通“四创”活动为契机,积极发挥部门合力,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不断掀起宣传高潮。
一、明确指导思想,提高民警认识。
为怀化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大队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构筑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战略目标,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以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轨道为抓手,以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人车路突出矛盾为切入点,以创建文明卫生城市为总体目标,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大队切实把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活动作为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素质的大事来抓,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
七月底,支队下发了《关于印发<怀化市2010年文明交通“四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队进行了积极的部署,成立了“文明交通‘四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许昌松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大队办公室,教导员彭刚保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督促各项文明交通“四创”活动工作的落实。大队结合实际,采取部门密切配合的方式,把实施目标、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责任到人。要按照方案的分工,找准工作重点和突破方向,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措施。同时,一、三大队联合召开“文明交通‘四创’活动”专项工作会议,明确了交通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对象。
三、深入广泛宣传,深化典型引路。
大队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意识的同时,及时总结“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并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同时,大队还组织开展了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六大宣传活动,联动广大媒体,进行了大收集,大排查集中宣传活动。按照支队要求,对大收集、大排查、大举报中发现的涉牌涉证违法线索,由支队和大队结合统一行动日,组织打假行动小组顺藤摸瓜进行查辑,并邀请怀化日报、怀化电视台、市电台交通频道记者随警作战、宣传报道。8月下旬,大队联合区文明办组织小分队随记者团,对沿途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现场查处、纠正和处罚,记者团现场采访,并对现场查处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曝光。
四、完善安全设施,整治交通秩序。
大队结合实际,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逐步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以及残疾人驾车无障碍设施。同时,大队重点完善了主要路口、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的设置,并优化区域路网交通组织,合理设置停车泊位,完善道路车速控制、防护设施、施工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还对一些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公路、城市道路等,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另外,大队还加大科技投入,科学设置电子监控设备,规范使用非现场执法装备,提高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8月10日起,为完善道路基础设施,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大队积极参战了迎丰路铁路桥改造工程施工,配合支队调整交通设施,排查实施情况,同时部署了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五、全面宣传报道,开展创建活动。
为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大队广泛深入开展交通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并积极推进交通秩序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同时,大队通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和广泛宣传报道等形式,及时宣传推广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在辖区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8月初,一、三大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交通文明“四创”活动交通文明示范单位,在党政机关、部队、运输企业、中小学校及其他大型车属单位范围内,选择一批基础好、热情高的为候选对象,确定一个计划完成数向区政府汇报。同时,大队主动联系社区、单位、企业、学校共同研究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