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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交管新闻
洪江区公安交警大队:“三项机制”努力打造“无投诉无违纪警队”树立交警队伍新形象
发布时间:2010-09-02 09:19] |  作者:admin |  文章来源: 本站

    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高民警执法水平,洪江区公安交警大队根据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发的《开展创建“无投诉无违纪警队”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吸取以往队伍建设的经验教训,在狠抓业务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不放松,以“三项机制”强化队伍建设,打造无投诉无违纪队伍,进一步树立交警队伍新形象。
  

    一、建立常态化教育机制。大队把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全面加强队伍正规化管理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注重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积极探索建立常态化教育机制。通过采取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集体荣誉感教育与受挫折民警教育相结合等方式,以及组织民警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谈话等实践教育活动,提高教育的说服力、感染力和渗透力,促进民警集体荣誉感的养成,增强民警的大局意识和群众观念,把拒腐防变、廉洁从警的理念根植于民警的思想深处,夯实队伍“无投诉无违纪”的思想根基。
  

    二、建立规范化管理机制。大队注重发挥环境因素的正面效应,从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机制入手,积极打造人和心齐的内容环境,建立了内务管理、教育培训、执法执勤、岗位职责、考核监督等五项机制。大队支部成员发挥“标杆”作用,凡重大任务、困难面前,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为进一步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内容,着力提升民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大队经常组织民警开展丰富多彩的警营文体活动及法制培训活动,使全队民警行为得到规范、作风得到锤炼、思想得到升华,有效避免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建立社会化促动机制。为在实际工作中检验、锤炼队伍,进一步提高队伍新形象,大队始终坚持以社会力量来促动交警队伍建设,以社会力量来规范、约束和监督民警行为,常年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为执法监督员,对交警的执法进行监督。坚持公安交管工作“以人为本”,充分考虑群众利益,惠及百姓,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开门让群众评价交警、监督交警,并积极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平台,弘扬主旋律,把公安交管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置于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促进民警时刻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维护交警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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