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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交管新闻
坚持“四落实、四加强”扎实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2010-09-03 10:58] |  作者:admin |  文章来源: 怀化交警支队网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关民生、影响稳定。近年来,怀化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把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在解决农村地区失控漏管问题上进行了大胆探索和有益尝试。在道路交通的人、车、路诸要素都在大幅上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十分活跃,安全管理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的情况下,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全面客观地把握农民和农村交通管理的现实需求,切实坚持“四落实、四加强”,大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新。今年以来,辖区重特大交通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没有发生死亡5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始终保持平稳。
   

    一、落实管理队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交警中队是公安交警部门最基层的实战单位,其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道路交通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基层基础建设开展以来,怀化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借此东风,进一步夯实了基层交警中队的基础。至今,全市已批建的44个交警中队的营房、车辆、科技装备、警用装备等硬件建设,及交警中队接入公安四级网、实现信息化应用等软件建设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和快速发展,为全市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和推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全面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今年6月,市局专门组织调研,拟发了《怀化市农村交警中队建设三年规划》,对各地创建农村交警中队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各地务必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夯实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警队正规化建设标准》的要求,抓紧实施,到2013年全市全面完成63个基层农村中队的建设。辰溪大队为加大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控力度,主动加强汇报,提请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辰溪县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全县按区域设置七个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队,隶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实施综合执法,进一步充实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弥补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空位和缺位问题,有力促进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源头管理。解决农村交通安全问题的首要环节是要依靠基层政府、基层组织。为此,支队在市级层面积极推广溆浦、辰溪等地的有效做法,并加强工作汇报,争取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农村交通安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今年以来,市政府采纳支队的意见,印发了《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责任制的通知》、《怀化市发展农村客运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怀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通过支队的积极倡导推介,5月28日,怀化市人民政府在溆浦县隆重召开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会议出台了相关工作意见,要求全市各级政府把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对农村交通安全的主体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考核和追究制度。同时要求各地组建一支专门力量,落实专门经费、设置专门场所、明确相应职责,专职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阻和纠正违法、道路隐患排查、机动车和驾驶人基础管理等,建立和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乡镇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运作机制。通过实行乡镇主责主抓,使农村交通管理有机构、有队伍、有经费、有手段,使大量违法得到及时纠正、群众安全文明意识有效增强、道路隐患治理逐年推进、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在源头上得到预防和减少,使农村交通管理工作真正成为政府的“民生工程”。
   

    三、落实勤务机制,加强管理专业力量。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好农村公安派出所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农村道路安全畅通,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2007年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不断推进农村勤务机制改革,不断延伸基层交通管理工作触角,不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专业化向社会化转变,支队积极提请市公安局于下发了《怀化市公安局关于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对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找准了突破口。全市各地在施行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方面,全力推动将交通安全纳入农村派出所日常工作考核指标,进一步规范派出所执法管理,加强交警业务指导,完善违法信息转递机制,在委托派出所先期处理事故方面积极探索和实践,全面调动派出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沅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本县道路交通线长面广,警力严重不足的实际,积极向局党委汇报,争取偏远乡镇派出所协管交通安全工作。县公安局对此十分重视,大力实施派出所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初步建立和形成了边远乡镇派出所协管交通安全管理的勤务模式。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地加强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不仅夯实了基础,整合了警力,而且密切了警种之间的关系。今年以来,沅陵县仅农村派出所共协助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86起,并受理摩托车上户343台,受理摩托车办证353人,全县没有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四、落实严管严治,加强路面执法管理。严格管理是维护路面交通秩序最直接、最有效的管理手段。一方面,全市各地围绕农村交通安全这一重点,始终坚持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管理方式,继续推动警力下沉,切实把管理力量和资源向农村道路延伸,不断提高农村道路的见警率和管事率,在严厉查处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同时,不间断地开展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交通秩序乱、事故多的路段和集镇的交通秩序,不断规范农村道路行车秩序。另一方面,各交警大队继续整合管理资源,将交警中队警务与乡镇安监站、农机交通安全日常管理工作有机衔接,通过警务联勤、部门联动、站队联防等形式,进一步提升了警务效能,扩大了警务的覆盖面。辰溪、溆浦、中方、芷江等县的交警、安监、交通、农机等部门先后联合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特别是辰溪县在农村交警中队成立之初,由县政府牵头从交通、交警、农机、安监、公安等部门抽调近200人的精干力量,深入全县30个乡镇,开展地毯式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共投入专项工作经费100余万元,报废各类车辆98台,补办证照753台次,切割三轮车座位1165台,消除了大量的交通安全隐患,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地区非客运车辆载客屡禁不止的问题,杜绝了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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